馨港论坛's Archiver

包同同 发表于 2008-7-30 11:13

心港假日采暖费严重不合理

我是心港四期的业主,刚才去买电,又让我补缴单位少托收的采暖费,按照建筑面积收,我当时就觉得不合理,问卖电的,人家跟我说“确实不合理,不过这是局里统一定的,我们办事的说了不算”。我这个气呀,无奈家里没电了,还得乖乖的交了。刚才回来,从网上查了一下,天津市规定采暖建筑面积应该是建筑面积(也就是购房面积)-公摊面积-阳台面积的一办,而且据我所知,油田其他的房子都是按照套内面积收采暖费的,另外天津市07年的采暖费收费标准是每平米20元,咱们这收费每平米32.568,太不合理了。

丁香 发表于 2008-7-30 11:20

回头咱们也闹去~~~

寒雪冰 发表于 2008-7-30 11:29

我们这里收费标准是每平米21元,我每年交3150元的取暖费,

如果按照你说的标准,我恐怕要交将近5000元,这收费标准确实高:87)

听风 发表于 2008-7-30 13:36

楼上家够阔

精武门 发表于 2008-7-30 14:47

据说天津市的采暖费就是比油田的费用低。我家也在新港假日住,除去单位交的,还交1000元呢

不知道 发表于 2008-7-30 14:53

据说就这供暖公司还赔钱呢;P ;P ;P

包同同 发表于 2008-7-30 15:09

供暖公司赔钱那属于管理不善

供暖公司赔钱那属于管理不善,油田的企业除了跟主业密切相关的,没有一个赚钱的,上半年油田公司的未上市业务,那么多工资,利润才2000万。

zwdzwd0606 发表于 2008-7-30 16:25

奥运在即  大家忍忍吧   一切为了和谐  一切为了保住我们的论坛

想去西藏 发表于 2008-7-30 16:29

据说就这供暖公司还赔钱呢  
供暖公司不赔钱,但供暖公司也没多挣,采暖费价格都是领导定的~跟供暖公司有啥关系~全让领导拿走了~

[[i] 本帖最后由 想去西藏 于 2008-7-30 16:31 编辑 [/i]]

不知道 发表于 2008-7-30 17:57

[quote]原帖由 [i]想去西藏[/i] 于 2008-7-30 16:29 发表 [url=http://www.hi-dg.com/bbs/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520176&ptid=1088453489][img]http://www.hi-dg.com/bbs/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据说就这供暖公司还赔钱呢  
供暖公司不赔钱,但供暖公司也没多挣,采暖费价格都是领导定的~跟供暖公司有啥关系~全让领导拿走了~ [/quote]
领导根据什么定?跟供暖公司的财务报表能没关系么?领导的定价也不是拿脑袋拍出来的:lol

想去西藏 发表于 2008-7-30 19:10

[quote]原帖由 [i]不知道[/i] 于 2008-7-30 17:57 发表 [url=http://www.hi-dg.com/bbs/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520205&ptid=1088453489][img]http://www.hi-dg.com/bbs/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领导根据什么定?跟供暖公司的财务报表能没关系么?领导的定价也不是拿脑袋拍出来的:lol [/quote]
告诉你吧就是拍出来的,有啥依据,网费为什么这么高~这都有依据吗:70) :70)

包同同 发表于 2008-7-31 11:45

咱们大家都行动起来,我昨天跟维稳办的人反映了,他说他们已经反映过了,可没人理会,建议我们大家一块去找矿区事业部物业与公益服务部要个说法。

LXX 发表于 2008-7-31 14:35

好些事没法说清楚的,至少受采暖费的没有好好解释或是他们也不清楚

丁香 发表于 2008-7-31 16:41

[quote]原帖由 [i]LXX[/i] 于 2008-7-31 14:35 发表 [url=http://www.hi-dg.com/bbs/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520633&ptid=1088453489][img]http://www.hi-dg.com/bbs/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好些事没法说清楚的,至少受采暖费的没有好好解释或是他们也不清楚 [/quote]
LXX通知我们全权委托你给我们反映一下!!!

雪域高源 发表于 2008-7-31 16:53

楼主你幸苦了













[img]http://www.ahcomic.com/bbs/images/common/sigline.gif[/img]
[url=http://www.aliyouxi.com/]在线小游戏[/url]

一诺 发表于 2008-7-31 23:21

交采暖费和卖电是一回事吗?鄙视这种捆绑行为

鬼谷子 发表于 2008-8-1 13:30

就是,收费太贵

[[i] 本帖最后由 鬼谷子 于 2008-8-1 13:34 编辑 [/i]]

雾中风 发表于 2008-8-1 13:36

[color=#006699]天津市人民政府供热办公室
文号:津政热办[2004]53号
发布日期:2004-11-5
关于印发《关于对居民住宅集中供热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color]
[color=#006699]各区、局、集团公司供热办公室及各有关单位:
根据《天津市集中供热管理规定》(天津市人民政府2004年第64号令)和我市的有关规定,我们拟定了《关于对居民住宅集中供热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在工作中参照执行。
附:《关于对居民住宅集中供热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color]
[color=#006699]
关于对居民住宅集中供热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一、供热收费问题
1、供热起止时间
本市冬季供热期为当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根据气温实际情况,由市政府供热办公室做出提前或者延长供热期的决定。
2、居民缴纳采暖费
依据《天津市集中供热管理规定》,用户必须与供热经营单位签订供用热合同,并按规定的标准及日期(每年12月30日前)缴纳采暖费,对超过缴费日期的,每超1日加收5‰的滞纳金。对拒不按规定缴纳采暖费的,供热单位可对其停止供热。
3、未售出的新建房屋缴纳采暖费
对于整栋、整门未售出的新建房屋,经房屋建设单位申请,供热单位可采取临时切断管网的措施进行处置,并不再收取采暖费。
对已部分入住并实施供热的楼门中尚未售出的房屋,第一个采暖期要进行热态检验,房屋建设单位按100%缴纳采暖费。经一个采暖期运转并初验合格后,从第二个采暖期开始,未售出的新建房屋,房屋建设单位按50%缴纳采暖费,供热单位要继续低温供热以检验供热设施质量和避免冻坏室内供热设施。
4、已售出的新建房屋缴纳采暖费
房屋建设单位在出售房屋时,应协助供热单位与购房者签订供用热合同。购房者应当按照供用热合同的约定向供热单位缴纳采暖费。因房屋建设单位未作通知,使购房者未与供热单位签订供用热合同的房屋由房屋建设单位缴纳采暖费。
5、收费使用票据
[color=red]供热单位向用户收取采暖费时,必须使用市财政局印制的“天津市集中供热收费专用收据”。([color=blue]这个咱们也没有)[/color]
[/color]二、供热面积问题
1、供热建筑面积
供热建筑面积是指单元内的建筑面积。
[size=4][color=red][b]供热建筑面积=住宅使用面积+1/2公用墙体面积+非公用墙体面积[/b]([color=blue]也就是说应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不应该是整体建筑面积)[/color][/color][/size]
供热建筑面积以住宅设计图纸为依据进行计算,没有设计图纸的按住宅使用面积乘以1.3系数。如有疑义以实际测量为准。
2、用户住宅计费面积发生变化
因用户购买公产、企业产住宅等原因,产权使用证面积发生变化时,用户与供热单位应重新签订供用热合同,确定采暖费标准。当年采暖费已经收取的,多了退,少不补,以前年度的采暖费差额部分既不加收也不退还。
3、老房型住宅
房屋竣工时,未安装采暖设施的住宅为老房型住宅。
三、供热温度问题
1、住宅温度标准
在供热期内,未与阳台打通的居室温度标准为18℃(±2℃);安装采暖设施且未与阳台打通的厅、厨房、卫生间和安装采暖设施的阳台,其温度标准为16℃(±2℃)。居室、厅、厨房、卫生间与未安装采暖设施的阳台打通的不保温度达标。
2、供热温度测量
⑴测温时间为每天8—21点,供热单位在约定的时间内为用户测温。
⑵测温应使用经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检验合格的测温器具。
⑶测温点选择在各房间中心位置(对角线交点)距地1.2-1.5米的高度。
⑷测温时要求关闭室内门窗。
⑸测温员入户15分钟后开始测温,测温时间不少于10分钟。
⑹测温需填写测温记录表,测温结果由双方签字确认,一式两份各存一份。用户对测温结果有异议,可在记录表上注明,并可要求再次测温。但不得拒绝签字,否则视为温度达标。
3、温度不达标的赔偿
由于供热单位原因,温度达不到上述标准的,采取下列赔偿措施:未与阳台打通的居室温度低于16℃但高于12℃(含12℃)的,向用户退还该部位相应天数50%的采暖费,低于12℃的退还该部位相应天数的全部采暖费,法定节日期间双倍退还。安装采暖设施且未与阳台打通的厅、厨房、卫生间和安装采暖设施的阳台,其温度低于14℃但高于10℃(含10℃)的,向用户退还该部位相应天数50%的采暖费,低于10℃退还该部位相应天数的全部采暖费。
四、停热复热问题
1、申请停热和恢复供热
用户申请停止或恢复供热应符合下列条件:
⑴停止和恢复供热的期限最短为一个采暖期。
⑵停止和恢复供热的范围应是单元整体,不允许部分停热。
⑶用户应当在当年9月30日前到供热单位办理本供热年度停止或恢复供热手续。
用户提出书面申请后,应自行清理供热设施周边障碍物。供热单位应及时对供暖系统进行处理,拆除的散热器由用户自行保管,停热处理不收费。恢复供热时按以下标准收取施工材料费:一户一环系统每户收取50元;非一户一环系统每组散热器收取30元。此指导意见从2004年采暖期开始执行。
2、新建房屋用户办理停热手续
为避免新建房屋因供热设施质量问题导致不热、跑、冒、滴、漏等问题,给用户本人和其它用户造成损失,新建房屋应在用户正常使用一个采暖期后,经供热单位、房屋建设单位双方初验合格,方可办理停热。恢复供热后,房屋建设单位对供热系统顺延保修一年。
五、维修拆改问题
1、新建房屋的供热设施维修
新建房屋室内供热设施由房屋建设单位负责维修两个采暖期。第二个采暖期结束后,经验收合格从第三个采暖期起由供热单位负责维修。
2、用户室内供热设施维修、迁移、更换
⑴根据《天津市集中供热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室内供热设施由供热单位负责维修管理。居民装修居室不得影响供热单位对室内供热设施的检修。”居民不得私自拆改供热设施,如确需拆改,应事先征得供热单位同意,拆改后应经供热单位验收合格。因私自拆改供热设施,造成漏水事故或温度不达标等问题由用户负责。
⑵用户室内的供热设施属用户个人所有,供热单位负责供热调试和维修工作。室内供热设施不能正常使用需要更换时,材料费用由用户承担。用户选购室内供热设施时,需购买符合供热产品质量标准,并与本区域供热技术指标相匹配的产品。

[align=center][size=12pt]津价商[/size][/align][align=center][size=12pt][2004]469号[/size][/align]
[color=red][size=12pt]每采暖季居民住宅供热价格由供热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5.40元调整为20元;机关事业单位、工商业、宾馆饭店及三资企业等供热价格分别由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8.5元、2l元、24元统一调整为26元。自2005年4月1日起,武清区、宝坻区、宁河县、静海县和蓟县城镇集中供热价格由当地区县人民政府制定和调整。[/size][/color]
[color=red][color=blue](而咱们现在供热价格要远高于这个)[/color]
[/color]

[color=red]市供热办热线电话:23284009[/color];
监督电话:
市供热办 23284009 宁河热办 69599679 和平热办 23119996、23115500 静海热办 28947151 河北热办 26472369 武清热办 29372068 河东热办 60535198 宝坻热办 82683022 河西热办 23278043、23278044 蓟县热办 29146946 南开热办 27423717 市房管局 23110364 红桥热办 86513760 房信集团 23395935 东丽热办 84376917 住宅集团 23020170、23020228、23023652 津南热办 28541311 安居供热 23711502 西青热办 27931412 热电公司 23024567 北辰热办 26393730 津安热电 23024580 塘沽热办 25871001、66897390 热力公司 23010538 汉沽热办 25686423 津热集团 88381067、88381091 [color=red]大港热办 63377020[/color] 泰达热电 25295500

此文来源   天津市网上办公大厅     “ [url=http://218.69.100.28/baixiangshishi/index.jsp][color=#0000ff]百件实事网上办[/color][/url] > [url=http://218.69.100.28/baixiangshishi/index.jsp?lb=2112][color=#0000ff]公用事业[/color][/url] > 供暖收费政策信息 ” 2008年8月1日星期五
[url=http://218.69.100.28/baixiangshishi/bxsswsbxx.jsp?lb=2112&id=4117]http://218.69.100.28/baixiangshishi/bxsswsbxx.jsp?lb=2112&id=4117[/url][/color]

雾中风 发表于 2008-8-1 13:44

天津市人民政府供热办公室
文号:津政热办[2004]52号
发布日期:2004-11-5
关于印发《天津市居民住宅供热面积计算办法》的通知

各区、局、集团公司供热办公室及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规定,我们拟定了《天津市居民住宅供热面积计算办法》,现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附:《天津市居民住宅供热面积计算办法》


天津市居民住宅供热面积计算办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我市居民住宅供热面积的计算管理,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市范围内经营集中供热的企事业单位和使用集中供热(包括热电、地热、锅炉房等供热)的居民用户均执行本办法。
第三条:我市居民住宅的采暖费收缴仍按[color=red]“[b]供热建筑[/b]面积”[/color]计算[color=blue]。(是供热建筑,而不是建筑面积)
[/color]第四条:[color=red]没有安装采暖设施的阳台不计入供热建筑面积;安装采暖设施的阳台按供热建筑面积的100%计算收费面积[/color]。
第五条:[color=red]没有安装采暖设施的厅、厨房、卫生间的按供热建筑面积的50%计算收费面积;安装采暖设施的厅、厨房、卫生间,按供热建筑面积的100%计算收费面积。
[/color]第六条:特殊房型按以下办法计算:
⑴跃层房型:除按各层供热建筑面积计算收费面积外,多层共享空间部位按该住宅层数面积计算收费面积。
⑵闷顶房型:仅有进出口没有固定楼梯相通的顶层为闷顶。闷顶面积不计算收费面积。
⑶阁楼房型:①安装采暖设施的阁楼:坡顶型阁楼按供热建筑面积的50%计算收费面积。平屋顶型阁楼净高≥2.8米的按供热建筑面积的100%计算收费面积,2.8米以下的按供热建筑面积的50%计算收费面积。②没有安装采暖设施的阁楼:坡顶型阁楼按供热建筑面积的25%计算收费面积。平屋顶型阁楼净高≥2.8米的按供热建筑面积的50%计算收费面积;2.8米以下的按供热建筑面积的25%计算收费面积。
⑷超高房型:以净高3米为基点,每超过0.3米按供热建筑面积10%计算收费面积。
⑸住宅的地下室和地下车库:安装采暖设施的按供热建筑面积50%计算收费面积,未安装采暖设施的不计算收费面积。
第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有关规定凡与本办法相抵触的,一律以本办法为准。
第八条:本办法由天津市人民政府供热办公室负责解释。

雾中风 发表于 2008-8-1 13:57

[quote]原帖由 [i]不知道[/i] 于 2008-7-30 17:57 发表 [url=http://www.hi-dg.com/bbs./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520205&ptid=1088453489][img]http://www.hi-dg.com/bbs./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领导根据什么定?跟供暖公司的财务报表能没关系么?领导的定价也不是拿脑袋拍出来的:lol [/quote]

领导不是拍脑袋的,天津市早有这方面规定,你看了上两个文件,他们为什么不执行?他们的价格不拍,怎么来的有合理的解释么?

秋水 发表于 2008-8-2 11:46

油田乱收费还少吗?

包同同 发表于 2008-8-4 09:00

就是因为咱们大伙心不齐,如果有同盛上访的那么齐心,问题都解决了。

风帆华特 发表于 2008-8-4 22:27

我家在五期,今年交了3千多

千与千寻 发表于 2008-8-4 22:44

:Q :Q :Q 我家天天被追着要采暖费

鬼谷子 发表于 2008-8-7 10:32

涉嫌垄断,不缴采暖,那不给卖电,这不就是垄断么,还有油田通信,哎~

也不知道油田领导上不上这个论坛!哪天上法院告他,要么在11月15号采暖期,大家天天给供热办打电话,不解决就烦死他们!

$小可$ 发表于 2008-8-13 14:05

采暖,宽带,这都是垄断的结果!

浩淼 发表于 2008-8-13 14:44

我住新港,我也为采暖费给天津市物价局打过电话,人家解释说是油田自己定价,好像还有天津钢管厂,就这么两个单位自己定价,说是管网不是公网,价格不属于政府控制,还有油田的电话,800还的按市话收取,今年的采暖费好像32.。。多,太黑了,比大港区每平米贵了60%多:L :(

cuckoo2002 发表于 2008-8-14 08:22

心港这不好那不好,就这样的房子我们老百姓还买不起,可见油田的房子有多缺:Q

丁香 发表于 2008-8-14 08:33

哎,那也得住啊,主要是心港的人哪都有,心不齐。
我建的心港假日QQ群就是本着大家交流各种信息的主旨来建的,可惜现在就剩不到20个人了。
心港假日QQ群:15310294

火炬手 发表于 2008-8-14 08:41

油田就是这样,不光采暖费贵,固定电话费,上网费哪个不贵呀,真希望大家联合起来找一找

卡内沛巴 发表于 2008-8-14 08:43

媒体:大港采暖收费标准不统一

2007年04月04日  今晚报 

   本报滨海讯 (记者孙毅) 昨天,大港区李德林副区长共接听群众来电25个。反映最为集中的问题是,大港油田地区采暖费高于天津市物价局规定的标准,这样的电话有6个。

  2006至2007年度采暖期已结束,但油田地区一些居民近日交纳供热费时发现,油田腹地的居民小区执行的供热费用标准并不是天津市物价局规定的每个采暖期20元/平方米,而是按照每平方米28.32元收取费用。

  大港油田幸福、心港假日等小区居民还反映,这些小区的物业部门贴出通知,如果不按时交纳取暖费将停止供水、供电。

  大港区物价部门负责人解释,在2006至2007年度采暖期中,油田一些居民就多次反映供热收费不统一的问题。由于过去大港油田各部门都归油田集团公司管理,实质上是企业办社会。目前大港油田依然保留着物价部门,油田内的小区供热费用是油田物价部门制定的,造成了供热费用不同的局面。此外,油田供热部门主要供热对象是油田职工,而油田各大公司对职工都有供热补贴。由于幸福、心港假日等小区居民大多不是油田职工,不享受补贴,因此造成了采暖费用过高。

——————————————————————————————————————

这是油田哪个无耻的领导接受的采访?幸福、心港的居民大多不是油田职工?处长们都住幸福里呢!我给他祖先敬个礼!

卡内沛巴 发表于 2008-8-14 09:00

2007年9月6日星期四

**********
* 公 仆 接 待 日 *
**********
  8月7日,市政府副秘书长陈宗胜同志接听市政府专线电话时受理的群众反映的重点问题
  1、河西区世纪城居民王先生反映:纪庄子污水处理厂污染严重,附近空气中有很强的臭味。市环保局已于当天派检测队实地勘察,现场有异味,但污染物未超标。异味问题待纪庄子二期竣工后即可解决。
[color=red][b]  2、大港油田三号院团结村居民冯先生反映:大港油田对个人住户的采暖费收取标准比其他区县高,每平方米32元。经查,大港油田住宅采暖费收取标准为每天每平米0.236元,高于大港区其他生活区每天每平米0.167元的采暖费收取标准。该采暖费的收取标准由大港油田物价管理部门根据《天津市物价局关于大港油田有关服务价格和收费标准的复函》【津价工(2000)552号】制定,并报市物价局审核备案。大港油田对本企业职工有相应的采暖补贴,职工实际缴纳的采暖费用并不高。冯先生居住在油田企业负责供暖的住宅,但不是油田企业职工,因此感到采暖费收取标准较高。此情况已向冯先生解释。
[/b][/color]  3、市民杨先生反映:本人1959年参军,1960年参加过战斗,后转业到地方,未享受复员军人待遇。经市民政局了解,杨宝德系有工作单位人员,本人提出的享受参战人员待遇问题,国家规定的相关政策不含有工作单位人员,已向反映人解释,反映人表示满意。

想去西藏 发表于 2008-8-14 09:09

油田职工工资低,这费那费这么高,和谐嘛~

影子有才 发表于 2008-8-14 09:33

看样子很难解决,毕竟官官相护嘛!!

雾中风 发表于 2008-8-15 16:39

回32楼

价格即使由油田自己进行制定,但是[color=Red]采暖面积不能瞎定吧,公摊面积到哪说都不应该收取啊[/color],文件也是按套内建筑收取,到了油田凭什么按整个建筑面积收取???楼道有暖气么?

天津市人民政府供热办公室
文号:津政热办[2004]53号
供热建筑面积
供热建筑面积是指单元内的建筑面积。
[color=Red][size=5]供热建筑面积=住宅使用面积+1/2公用墙体面积+非公用墙体面积[/size][/color](也就是说应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不应该是整体建筑面积)
供热建筑面积以住宅设计图纸为依据进行计算,没有设计图纸的按住宅使用面积乘以1.3系数。如有疑义以实际测量为准。

这个面积油田不能自己瞎定吧!


再有哪个企业没有供暖补贴???市里条件稍微好的企业都有补贴,而且补贴直接发到个人手中,油田呢?

[[i] 本帖最后由 雾中风 于 2008-8-15 16:43 编辑 [/i]]

不知道 发表于 2008-8-22 14:56

据说市里采暖费用是有财政补贴的,而咱们属于企业,不享受这待遇,所以采暖费高

包同同 发表于 2008-8-27 11:31

收费标准高也就算了,那是油田统一的,计算面积为什么跟其他小区不一样。住新港假日的就是二等公民呀。

eudemonxin 发表于 2008-8-31 20:51

老百姓解决不了什么问题的,现在当官的都不交这些费用,别说收他们3000,你就是找他要30块钱电钱,你看他急不急,中国人就这素质,越是当领导,越觉得自己就该比别人有优越性. 他们会替普通职工说话吗,房价高的离谱,他们管吗,反正人家房子都是白来的,谁管老百姓死活.一点采暖费,你们就喊不合理,不合理的地方仅这些吗?"好日子"还在后面那,呵呵

寒羽良 发表于 2008-8-31 21:08

楼上这位说的是!就这个还有某些人在某版块说;领导们都很廉洁奉公呢!嘿嘿。。。。。谁知道呢?但愿是如某人所说的那样。。。。。廉洁奉公

[[i] 本帖最后由 寒羽良 于 2008-8-31 21:40 编辑 [/i]]

秋水 发表于 2008-8-31 22:10

[quote]原帖由 [i]包同同[/i] 于 2008-8-27 11:31 发表 [url=http://www.hi-dg.com/bbs/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534386&ptid=1088453489][img]http://www.hi-dg.com/bbs/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收费标准高也就算了,那是油田统一的,计算面积为什么跟其他小区不一样。住新港假日的就是二等公民呀。 [/quote]
严重同意!!!: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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