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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14 2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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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行为规范适用于所有由油田车友会组织的活动,适用对象为所有参加当次活动的成员,包括注册会员、非会员和嘉宾。由注册会员个人发起的活动,车友会建议参照此行为规范执行。
2、参加活动前,请仔细阅读当次活动通告,了解当次活动的行程安排和注意事项,按通告要求准备所需物品,如有不明之处,可向车友会相关负责人和领队咨询。确定参加活动后,请您及早报名,以方便车友会组织协调。报名后因故无法参加活动时,请您务必第一时间通知车友会。在活动中请务必守时,加强时间观念,在规定的时间前集合,不浪费集体的时间。
3、车友会组织的一切活动前提是“安全第一”。活动中所有驾驶员同学务必注意交通安全,遵守交通规则,照顾晕车的同学,服从组织的座位安排。自驾游和户外运动有一定的危险性,每次活动报名后,出行前您将会得到《大港油田车友会出行安全协议书》,该协议书一式两份,由您和车友会负责人签字生效,各执一份,年龄未满十八周岁的参与者由监护人(监护人需参加本次活动)代替签署,如您不认可该协议,您将无权参加本次活动。出行时,参加活动的同学按照协议要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危险和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因此,在活动中,每个同学都应对自己的安全负责并提醒他人注意安全,顾全大局,杜绝危险事故的发生。车友会在活动中禁止游泳。车友会会在出行活动中统一为参加的同学购买保险。
4、车友会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每次活动的组织、协调、带队、联络等工作,对活动中出现的各种情况有临时决定的权利,所有同学均应听从车友会的指导,按照车友会的安排从事力所能及的公共劳动,配合协助好工作。同学们可以就活动向车友会提出合理化建议,车友会负责人应认真听取同学们的建议并做出决定和解释。
5、车友会各部门负责人不是导游,也不是保姆,同学们在参加活动中应发扬运动自助、自立的精神,不能有凡事依赖负责人的思想。所有参加的同学要团结互助,发扬团队精神,男同学要照顾女同学,老同学要照顾新同学,并要分担背负车友会公用装备,合理使用并爱惜公共装备。
6、注意环保,不在野外抛弃垃圾,可降解垃圾就地掩埋,不可降解垃圾装包带到可处理垃圾的村镇。不砍伐树木,不伤害动植物,不污染水源,不乱写乱画,野外用火遵守当地规定。
7、要尊重当地居民及少数民族的生活习惯和风俗信仰,避免和当地居民发生冲突。
8、车友会不提倡在活动中饮酒,在驾车,徒步、涉水等活动过程中严禁饮酒,车友会不禁止在驻地后饮酒,但饮酒的队员应根据自己的酒量控制饮酒。
9、驻地后不得擅自离开住地,夜晚活动结束后请勿喧哗,不得影响其它队员休息,第二天早晨在规定的时间前起床。
10、车友会只负责出行路线的策划和行程间的住宿、门票等事项的统一安排,无特殊情况,车友会组织的官方活动费用均为AA制。对于活动中因不可抗力发生的安全事故和意外伤害,车友会不承担责任,因不抗力造成活动未能完全按原计划实施的,车友会不承担责任。
11、为乐保证队员的个人隐私权,车友会出行需要统一安排住宿等需要本人身份证明登记时,车友会只审核队员的身份证号码,不对队员的真实身份、参加动机及其它情况等进行审核,车友会也不回答关于队员个人情况的问题。
12、车友会只规范队员们在活动中的行为,队员们在由车友会组织的活动以外的行为均属个人行为,参照现行法律和道德标准自我规范,车友会不反对队员们在活动以外的交往,但就此产生的经济、感情及其它纠纷与车友会无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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